可以补缴,前提是你有公积金账户.如果你到这个单位之前没有公积金帐户的话,那就不能补了.只能新办。
全部5个回答 >柳州公积金可以补缴吗?要准备什么材料,走什么样的程序?
136****5513 | 2013-11-06 1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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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825 住房公积金补缴办理流程Ø 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Ø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开户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Ø 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Ø 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说明:补缴业务分为正常补缴、不定额补缴和差额补缴三种Ø ①正常补缴即集中汇缴形式的补缴,指个人(非单位整体)因故中断公积金汇缴一段时间后,单位为恢复该职工的正常汇缴而进行的对该时段的集中补缴。在正常补缴业务中,月补缴额应当等于该职工的月汇缴金额。Ø 不定额补缴指职工由外省市调入时,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后进行的一次性补缴。Ø 差额补缴指单位因调整缴存比例或基数,对已进行正常汇缴的职工所做的超出原汇缴金额的差额部分的补缴。注意事项:Ø 对单位整体欠缴一段时间后,想恢复正常汇缴的或单位整体采取几个月集中汇缴一次的,不得采用上述补缴方式,应按正常汇缴处理,否则会导致单位仍处于欠缴的状态。Ø 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时,应当在补缴清册中正确地填写补缴类型,以便中心柜员作出正确的判断,进行相应的处理。Ø 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的个人账号、姓名、补交金额等项不得有涂改痕迹。 2013-11-06 10: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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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126 单位补缴说明书我单位职员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公积金补缴情况:201x年xx月xx日补缴201x年xx月及20xx年x月公积金共¥xxxx元。
(这里列明补缴的情况)由于该员工入职时证件不齐的原因造成当时未准时汇缴。我单位承诺今后按照广州(具体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准时缴纳公积金。单位公章2013年4月10日建议按以上的格式说明,其中(我单位承诺今后按照广州(具体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准时缴纳公积金。
)这一句话是必不可少的。 2013-11-06 10:31:11 -
131****8123 住房公积金应该从2009年2月起补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在你没有买房子和退休的情况下不允许提现.但可以购、建、房时贷款和支取公积金中心有的发卡有的发存折。 2013-11-06 10:29:46 -
133****0841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补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以下简称《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下简称《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情况通过补缴方式完。《补缴书》及《补缴清册》的填写规定1《补缴书》为一式两联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管理部留存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补缴书》和《补缴清册》。3单位对集中封存库内的个人进行补缴填制《补缴书》在“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按补缴单位名称填写《补缴清册》列示个人明细。4职工个人对在集中封存库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补缴补缴人填写《补缴书》在“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人姓名和个人登记号。5《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补缴的程序
1、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与《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补缴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补缴书》、《补缴清册》、转账支票。
3、补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若出现支票金额与《补缴书》金额不一致的情况管理部接柜人员还需打印《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此时机制《补缴书》下方注有“该《补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共同构成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字样。管理部接柜人员盖章后一份与机制《补缴书》一同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机制《补缴书》、《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市级财政统发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1、单位将补缴人员信息填制《补缴清册》并在指定时间报到管理部。
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补缴清册》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
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为各单位作补缴分配。
6、管理部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单位填制的《补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采用其他缴款方式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比照汇缴相应缴款方式办理。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表格相关表格需要到管理部领 2013-11-06 10: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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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应付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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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楼上,规定全在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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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住房自住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材料如下:有效期内的租赁双方签定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有效)、公积金卡、身份证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填写《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受理提取人的申请后,需通过有效途径对租赁行为和租金额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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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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