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以家庭为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具有汕头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政府公布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的70%(含70%)。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一年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70%(含70%)。另外,符合上述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可优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全部4个回答 >株洲经济适用房怎么摇号?需要符合什么要求才可以?
154****0041 | 2013-11-05 15:33:51-
133****9347 株洲经济适用房抽号后,住上经适房总共要过七关,符合申购条件的居民,要拿着上述资料,到户口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均可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认定书等,并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为了保证能让真正住房困难的居民住上经适房,保证经适房申购的“阳光”操作,购买经适房总共需要过申请、社区确认、街道初审、各区复审、社区公示等七大关。 2013-11-05 15:36:03 -
137****3595 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以家庭为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具有株洲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政府公布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的70%(含70%)。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一年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70%(含70%)。
另外,符合上述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可优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013-11-05 15:35:55 -
132****8454 第一关是居民申请:居民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后,领取《株洲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认定书》。第二关是社区审核:居民填写了《认定书》后,社区正式受理申请。社区受理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确认。第三关是街道初审:居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拿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结果报所在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第四关是各区复审: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初审材料进行复审。第五关是公示:复审结束后,将复审结果返至申请人户口所在社区公示5天。第六关是备案:公示期满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上报的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终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第七关是排序:各区对复核合格的居民,按收入水平进行株洲经济适用房抽号,按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或公开摇号等方式进行排序轮候。
发放《株洲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书》。 2013-11-05 15:35:03 -
134****9731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株洲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115号)的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全市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第三条株洲市房产局负责公开登记和摇号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株洲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第四条 到公告确定的登记截止时间,获得株洲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数量时,将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下简称购买人)。
第五条 摇号地点在中心指定的适宜的场所实施,实行现场公证。第六条摇号工作邀请部分购买人代表、主管部门领导、新闻媒体作为代表,参与监督。第七条摇号方式:对符合株洲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部分对象给予概率上的优惠。 2013-11-05 15: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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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经济适用房抽号后,住上经适房总共要过七关,符合申购条件的居民,要拿着上述资料,到户口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均可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认定书等,并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为了保证能让真正住房困难的居民住上经适房,保证经适房申购的“阳光”操作,购买经适房总共需要过申请、社区确认、街道初审、各区复审、社区公示等七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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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115号)的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全市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第三条 合肥市房产局负责公开登记和摇号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第四条 到公告确定的登记截止时间,获得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数量时,将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下简称购买人)。第五条 摇号地点在中心指定的适宜的场所实施,实行现场公证。第六条 摇号工作邀请部分购买人代表、主管部门领导、新闻媒体作为代表,参与监督。第七条 摇号方式:按115号令的要求,对符合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部分对象给予概率上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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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马鞍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115号)的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全市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第三条马鞍山市房产局负责公开登记和摇号的组织、监督管理工作;马鞍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第四条 到公告确定的登记截止时间,获得马鞍山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数量时,将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下简称购买人)。第五条 摇号地点在中心指定的适宜的场所实施,实行现场公证。第六条摇号工作邀请部分购买人代表、主管部门领导、新闻媒体作为代表,参与监督。第七条摇号方式:按115号令的要求,对符合马鞍山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部分对象给予概率上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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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并且已经通过审批的购房者,在选房当天会通过摇号方式选房,这种方式因具有随机性却显得比较公开透明。摇号流程因地制宜,但大体流程是差不多的。2、通报。由执行单位向新闻媒体通报选房相关事宜,包括选房采取集中地点、集中时间的方式,具体选房地点,并且通报公证要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3、看房。单位公布看房时间,为了让购房者了解房屋结构、朝向等具体情况,这里要求建设单位在房源现场张贴小区总平面图(标明配售房源楼号)、分层平面图、楼盘表(标明单元、房号、单套面积、朝向),指定专人负责接受购房人的咨询。4、对于没有报够人数的房源,将整栋楼、整单元提供房源。建设单位要安排专人打开房屋,让选房人入房查看,以方便选房人充分了解掌握房源具体信息。房管局相关人员提醒市民,在看房时,切莫只盯着一套房屋,要尽可能的多看多选,以便自己选中房屋与其他选房人发生冲突后,能及时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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