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将公积金贷款拨付到借款人账户上:(一)现房贷款中借款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提供全额购房款发票的。(二)期房贷款中开发商出具了全额购房款收据或发票的。(三)二手房贷款需要拨付到借款人账户的,必须要求卖房人到中心当面出具同意拨付的证明。(四)管理中心认可支付到个人账户的其他有效证明。第三十七条 归还借款。借款人应按月将归还借款本息的资金存入还款账户,受托银行按月定期扣划,并及时将收回的借款本息转入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有关单据转管理中心记账。第三十八条 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并按照法律规定解除担保。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第四十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或者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借款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㈠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累计超过六个月,或借款期满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偿还本息的;㈡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㈢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用途使用贷款的;㈣借款人与其他法人、经济组织或自然人签订有损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㈤抵押物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押物明显减少,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抵押、质押或新保证的;㈥未经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的财产或权益,私自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㈦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宜。第四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有权采取以下措施:①直接扣划借款人、配偶和保证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余额不足的继续追偿;②有权处置借款人的抵押物或质押物,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受委托银行有权向借款人或保证人追偿;其价款超出部分受委托银行应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处置费用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③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㈠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限内,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或遗赠人或法定代理人,而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㈡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第十章 贷款档案的管理第四十二条 所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材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各保留一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登记编号,及时归档,妥善保管。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泰公积金〔2007〕17号)同时废止。第四十五条 《关于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公积金委字〔2010〕1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泰公积金委字〔2011〕1号)继续执行。
全部3个回答 >淮安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有哪些啊?想用公积金贷款买套房,不知道有哪些要求
147****4868 | 2013-11-02 22: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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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071 按照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首先要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其二,要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批准文件;其三,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其四,要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其五,借款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其六,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2013-11-02 2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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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111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贷款业务流程优化本着“要件**少、效率**高”原则,一是通过推行“一次告知、集中收件”,优化贷款受理模式,切实解决多个部门重复要件、重复受理的问题;
二是按照“一次审查、全程有效”贷款审查模式,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减少贷款审核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
三是推行“一窗办结、授权查验”贷款签约模式,切实解决借款人贷款签约多次签字,在不同部门来回跑、不同窗口多次往返的问题。
通过此次业务流程优化,借款者只需两次就可完成所有手续。 2013-11-02 22:15:51 -
135****7958 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凡在淮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的职工,须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为让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及更多的家庭,新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先存后贷、存贷挂钩,且以三项限额计算**低值为贷款额度。
一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额的10倍,二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按建筑面积90平方米计算的应付房价款的一定比例,三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规定的**高额度。
对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含单身或未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一方停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淮安市直、清河、青浦区为15万元,其他县区为10万元。 2013-11-02 2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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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须提供以下资料:1.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留证明)、户口簿等;2.购房合同或协议(二手房需同时提供评估报告书)、购房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3.有效收入证明;4.供楼存折;5.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6.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总套数的证明(申请人可以自己向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也可以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代为办理);7.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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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要注意: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高可贷额度为2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为:帐户内存储余额 ;; 5000元,可贷金额为帐户内存储余额×4倍帐户内存储余额 ;; 5000元,可贷金额为20万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可贷年限:1、一手房**长可贷期限为30年。2、二手房**长可贷期限为15年。3、贷款年限具体到借款人,**长不超过法定离退休后的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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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整以后,淮安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是五年以下的4.0%;五年以上的是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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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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