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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3个回答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步骤,麻烦吗?
135****7239 | 2013-10-30 16:04:48-
145****3974 我不知道泉州公积金贷款是什么步骤,我这边贷款步骤如下
第一步:贷款需求备案。 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持相关材料到朝阳分中心办理。 第二步:交易房屋评估、确认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 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三步:贷款担保方式的选择。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和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第四步: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 第五步: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第六步:审核、审批。 第七步: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步: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手续办理完毕且具备放款条件后,由中心向受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通知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九步:还款。 2013-10-30 16:20:39 -
131****1367 泉州住房公积金查询:
查询热线:0595-2228589
泉州房产网">泉州市公积金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http://www.qzgjj.com/PublicFundSearch.aspx
2.到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持本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查询;
3.电话查询:0595-22285895 2013-10-30 16:15:36 -
138****8856 满足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后,接下来的一步便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在此过程中,很多人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下文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2013-10-30 16:13:14 -
148****2579 一手房贷款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及配偶或子女(如子女提供收入担保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1)借款人已婚的,应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丧偶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近期一寸照片;
(2)借款人离婚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离婚证(由法院判决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调解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4、借款人及配偶/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提供户主页);
5、借款人家庭收入不足的,需另提供担保人(父母或子女)的收入证明;
6、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或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购买首套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的,提供20%的**款发票;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提供50%的**款发票);
7、借款人及配偶/子女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如出现经调查确认为非恶意逾期的,并且逾期金额均已还清的,可予以办理贷款,但应提供经办银行出具的非不良客户确认单、还款对账单、逾期还款原因说明书和按时足额还款保证声明书);
8、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要提供经济适用房审批表或限价房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11、借款人子女或父母身份证件及连带任保证函(经济收入不足或申请延长贷款期限时使用);12、2011年3月1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网上登记备案(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提供购房职工及配偶/子女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理部门(包括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职工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证明。不能出具购房职工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证明的,应提供购房职工及配偶/子女出具的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书。
1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办理流程:职工申请→管理中心受理、审核、审批→承办银行办理(签订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承办银行发放贷款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受理、审核、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理场所:各县(市、区)管理部及受托承办银行指定的服务窗口。 2013-10-30 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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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1条件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3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4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7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材料8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9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10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1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12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1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14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15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1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限制1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2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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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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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流程不是太一样,只能给你做参考阿,首先,带相关购房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申请成功后,到指定银行签署贷款协议,中间有的地方需要公证,有的不需要,公积金中心审批完成后,等待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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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何用途?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7.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 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 ⑴ 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⑵ 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⑷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⑸ 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款的自筹资金(**款从贷款银行规定); ⑹ 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⑺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⑻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11.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 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 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 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 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 ⑺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款的自筹资金证明; 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 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 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 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 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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