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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3个回答 >郴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步骤是?
147****4447 | 2013-11-13 22:40:43-
132****7612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1条件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3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4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7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材料8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9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10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1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12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1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14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15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1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限制1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2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3-11-13 22:44:53 -
153****6706 金九银十购房季,市民购房的意愿还是比较强烈,住房公积金是购房款的重要部分,公积金贷款步骤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步骤的具体内容,和大家分享一下。
1、 出具新购房的购房正式合同,工作人员根据合同号上网查询并打印“合同备案查询”一份。
2、 有建行信用卡或龙卡的,工作人员打印介绍信去建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夫妻双方),建行收费16元;若没有在建行办理信用卡的,须在建行办理信用卡一张。
3、 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一份”并填写,表中须要准备的相关资料有:
①夫妻双方单位的收入证明,在申报资料上填写盖章;
②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③结婚证复印件;
④房产抵押的产权证复印件;
⑤购房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
⑥银行扣款存折复印件。
4、 复印好购房正式合同。
5、 填写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2份,夫妻双方签字并加盖手模。
6、 房贷人员察看抵押物(限有房产证的门面和住房)
7、 主任审核所有表格并签字加盖公章。
8、 凭房产评估申请表一份,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一份,房产证到房产局办理评估手续(档案服务费40元,评估费860元(收费标准0.5%,房产抵押(典当)手续费596元(收费标准0.2%),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查档—填表—夫妻双方签字按手模—到政务中心交费—返回资料及收费凭证到房产局办理评估报告(正常工作日十个)—到房产局取评估报告—到政务中心盖章—把资料提交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填表—主任签字盖章后—办理转帐支票—到建设银行办理转帐手续,完成。注:五年以下贷款,年利率4.5%;五年以上贷款4.9%。个人贷款,一方有住房公积金(有房产评估价值的70%等于20万元即可),**多可贷20万元;夫妻双方均有住房公积金的,有房产抵押**多可贷30万元。房产评估价值由房产局专业人员确定,然后按评估金额的70%计数贷款金额。 2013-11-13 22:44:28 -
131****0701 孙达是郴州市农业水利局的一名职工,爱人是郴州市一家公立**的英语老师。一直以来,孙达和爱人、孩子是和爸妈住在一起的。但是由于,家庭的一些小事,再加上孩子也大了,孙达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想咨询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如何办理?针对孙达这个问题,如果说你想更好更快的办理出来,也就是在**短时间内办理好住房公积金贷款,你就要按照以下步骤来办理。根据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可知:首先,到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管理部(以下简称“我中心”)进行贷款咨询。如完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您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申请调查审批资料清册》(以下简称《清册》),请您按《清册》规定的栏目如实填写需您本人填写的内容,并准备好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次,将填写好的《清册》和准备好的其他资料一并交我中心审查。在您递交有关资料之前,请您再次确认下列事项是否已办妥:
①《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申请调查表(代审批表)》中应由您本人填写的内容是否全部填写清楚;
②您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已审核了您所申报的内容,并签字盖章确认;
③您本人及配偶的基本情况是否已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在证明文件上盖章确认;
④您及配偶的个人档案资料是否已按规定准备并粘贴好(个人档案资料应同时提供证件的原件)。我中心在受理您的贷款申请以后,将尽快安排信贷人员对您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调查,并按程序报批,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将对您的贷款申请予以答复。 再其次,与您的配偶和抵(质)押物所有人持身份证一起到我中心填写《抵(质)押合同》、《承诺书》,如果您是采取房产抵押贷款,您还要同时领取《郴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到具有房产评估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后,再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步:持办好抵押手续的《房产证》和《他项权证》及房产评估资料到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并将签好的贷款合同送交我中心指定的委托银行会签。 **后,持您本人的身份证和会签好的贷款合同文本到我中心开具《郴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和转账支票后,再到银行办理贷款转账手续。 2013-11-13 22:43:51 -
131****1459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流程
1.借款人领取、填写 《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申请调查审批资料清册》,提供所需资料;
2.符合贷款条件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并按程序审批;
3.借款人办理抵 (质)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委托银行签署 《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合同》;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和转账支票,由委托银行转账至借款人提供的借款人收款账户。◆贷款条件
1.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 (含6个月)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无连续停缴记录;
2.近两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 (装修)自住住房;
3.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其中贷款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 (含)以下的,**比例不低于20%的;90平方米以上的,**比例不低于30%;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比例不低于50%;
4.有良好的信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没有可能影响偿还贷款能力的债务;
5.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抵押 (质押)或其他担保;
6.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 (或户口簿)、结婚证 (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明) (原件、复印件);
2.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月工资表;
3.购房合同、或建房预算、或装修预算和协议(原件、复印件);
4.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发票 (原件、复印件)
5.建造自住住房 (单位集资或合作建房)申请贷款,除提供上述1至4项资料外,还需提供计划部门的计划批复 (或房改部门集资建房审批表)、花名册、国土证、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提供足额抵押的房产。 2013-11-13 22:43:17 -
144****9111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为确保您能在**短时间内办理好住房公积金贷款,请您按下列步骤做好必须由您本人完成的工作:第一步:到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管理部(以下简称“我中心”)进行贷款咨询。如完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您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申请调查审批资料清册》(以下简称《清册》),请您按《清册》规定的栏目如实填写需您本人填写的内容,并准备好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步:将填写好的《清册》和准备好的其他资料一并交我中心审查。在您递交有关资料之前,请您再次确认下列事项是否已办妥:
①《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申请调查表(代审批表)》中应由您本人填写的内容是否全部填写清楚;
②您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是否已审核了您所申报的内容,并签字盖章确认;
③您本人及配偶的基本情况是否已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在证明文件上盖章确认;
④您及配偶的个人档案资料是否已按规定准备并粘贴好(个人档案资料应同时提供证件的原件)。我中心在受理您的贷款申请以后,将尽快安排信贷人员对您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调查,并按程序报批,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将对您的贷款申请予以答复。第三步:与您的配偶和抵(质)押物所有人持身份证一起到我中心填写《抵(质)押合同》、《承诺书》,如果您是采取房产抵押贷款,您还要同时领取《郴州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到具有房产评估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后,再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步:持办好抵押手续的《房产证》和《他项权证》及房产评估资料到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并将签好的贷款合同送交我中心指定的委托银行会签。第五步:持您本人的身份证和会签好的贷款合同文本到我中心开具《郴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和转账支票后,再到银行办理贷款转账手续。 2013-11-13 22: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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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咨询2.申请受理3.房产公司盖章4.落实还款方式5.办理抵押登记6.通知银行放款7.领取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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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流程不是太一样,只能给你做参考阿,首先,带相关购房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申请成功后,到指定银行签署贷款协议,中间有的地方需要公证,有的不需要,公积金中心审批完成后,等待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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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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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何用途?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7.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 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 ⑴ 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⑵ 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⑷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⑸ 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款的自筹资金(**款从贷款银行规定); ⑹ 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⑺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⑻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11.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 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 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 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 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 ⑺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款的自筹资金证明; 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1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 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 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 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 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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