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完全产权申请审核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申请人持“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到代收银行交纳政府收益价款;申请人持缴款凭据到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核准书”;
全部3个回答 >在济南,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知道的朋友回答下,谢谢!
136****5178 | 2013-10-23 20:16:08-
155****4456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3-10-23 20:20:37 -
156****0055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费用: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2、第一次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费(房管局收)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5、经济适用房过户公证费**高300元。 2013-10-23 20:18:45
-
157****8148 甲乙双方在敲定房屋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后首先应填写JF-91-01制式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在契约第三页签署双方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私章。
在**后一页附件一内填写时间及房屋相应信息(可参照房产证)、签署双方姓名、加盖私章。先去门口咨询台领取网签号。到对应窗口排队等待叫号进行网签。可以先去窗口要个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填写表格信息。表格的背面有个成交价款。这个成交价是你缴纳契税的依据。网签后,窗口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摞东西(买卖合同交易资金划转声明等)。然后去咨询台领取2份表格(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涉税申报核定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都是缴纳契税用的。
然后到对应窗口缴纳契税。得到契税票后,立刻凭契税票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的号。去交纳土地出让金,现在叫上市补交土地收益。持相关资料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要求权利人和共有人、申请人到场,填写询问笔录并签字按手印,验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及相应表格,**后输入电脑,交纳房屋交易费,领取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单,凭此单在20个工作日后交纳契税、监证费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这时可以粘贴发票了:契税发票(蓝色那张)、土地出让金(绿色那张)那两张发票,找两张空白A4纸分别贴上;
办理登记过户后,过10个工作日就可以由买方来取房本了。 2013-10-23 20:18:21
-
答
-
答
山东济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济南市2007年度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对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条件进行详细规定。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关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7670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高于8平方米;租金标准0.8元~1.6元每平方米。根据此前公布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和《济南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购经济适用房须满足家庭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申请廉租房保障制度则须符合廉租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3个条件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济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办法已经开始实施,经济适用房申购和廉租房保障申请也进入受理阶段。今天,我市房管部门公布了多部咨询电话,如果市民在申购或申请中有疑问可拨打这些电话。 济南市房产管理局咨询电话为82077612、82077613,监督电话:82077709。各区房管局咨询电话分别为,历下区房管局:86568221,市中区房管局:82569882,天桥区房管局:86922610,槐荫区房管局:87086036,历城区房管局:88112890,长清区房管局:87215727。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满5年才能交易
全部2个回答 > -
答
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过户办理流程如下:承购人需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房屋所有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满5年证明材料,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提出申请,补缴差价款,然后向房屋交易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全部5个回答 > -
答
经济适用房的“5年之限”:1、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该房产只能按照原购买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2、交付使用已满5年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任何中国公民,但是需要交纳成交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