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问
全部3个回答 >扬州租房公积金提取要什么要求
131****0321 | 2013-10-23 11:24:56-
147****8582 租房现在公积金不可以提出来的,你**好去公积金中心去问问清楚,不要白缴税了 2013-10-23 1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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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423 可以取,写个人,你自己的名字,因为钱是要打到你的账户中的我开过,就是办理的租房提取公积金,现在已经提取了一次了。
在我租房的中介机构开的,开回来的是两张,一张是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 收款单位写的房主名字,付款单位(个人)写的我的名字,经营项目:房租。
另外一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写的房主名字。然后将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租房发票、我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公积金的卡复印件交给公司人力资源办理的。 2013-10-23 11:28:12 -
147****7232 没问题可以取出来!只要你租房合同上的金额和发票的金额是一致的就可以!带着身份证,公积金卡《没有公积金卡其它银行卡也行的》、租房合同、发票交到**后给你上公积金的公司,有公司相关人去住房公积金中心支取! 2013-10-23 11: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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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双方签定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2、到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有效)、公积金卡、身份证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填写《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受理提取人的申请后,需通过有效途径对租赁行为和租金额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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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所需资料:租房提取所需材料如下:提取人本人及配偶的的无房证明、提取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不需提供),在办事处受理业务时当场填写《租房提取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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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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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房屋租赁公积金时应提供证明材料:1、带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提取公积金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等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2、到个人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审批手续,就可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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