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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3个回答 >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
151****0741 | 2013-10-23 10: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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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231 公积金贷款家庭**高额90万,公积金余额的12倍,必须夫妻双方到场,不能委托;个人公积金贷款**高50万,12倍;利率为4.5%(基准)。公积金只能取个人交付的那部分,公司那部分取不了的! 2013-10-23 10: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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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3793 欢迎你去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一下 2013-10-23 10: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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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416 :(1)购买商品住房的;
(2)购买存量住房的;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4)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
(5)购买公有住房的;
(6)偿还住房贷款的;
(7)还清住房贷款的;
(8)离休、退休的;
(9)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满二年的;
(11)属于主管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的;
(12)离开苏州大市范围或出境定居的;
(13)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1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情况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 2013-10-23 10: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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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登录到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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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提取范围(一)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款票据日期为准后延三年年末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为限额,可每间隔6个月提取一次,但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二、符合提取范围(二)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在还款期间,可在上、下半年分别提取一次,但不得超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或购房价款总额。三、符合提取范围(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过被纳入**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期间及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四、符合提取范围(五)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当年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总额。五、符合提取范围(六)项至第(十四)项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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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登录到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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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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