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交单位办理。由汇交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
全部2个回答 >我是南通人,农村户口,我在苏州高新区打工两年多了,现在是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也两年了,我一直租房子住,我想问如何提取,需要准备哪些证明?
131****0742 | 2013-10-03 16: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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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562 提前公积金的条件是太多了,如果你是苏州户口,购房后拿两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取,或者家里装修也可以,必须有正规的发票,如果你家里拆迁了,拿到拆迁房只有凭拆迁协议也可以去申请领取,我就是的。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工作单位离职,回你户口所在地开具一张回家务农证明,也可以去领取,还有一种就是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就是租有产证的房子,开具租赁发票,拿租赁发票合同,还有暂住证也可以去申请领取。具体细节在你申请领取的时候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有详细说明的。 2013-10-03 16:4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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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317 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包括退职);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农民合同制终止劳动合同的; (八)调离北京市的(指北京市行政区域以外);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的); (十)异地求学的; (十一)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夫妻双方均失业两年(含两年)以上,且夫年满50周岁、妻年满45周岁; (十三)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提取时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公积金卡,密码,到所在公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2013-10-03 16: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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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里面除自己个人所交的,加公司所交那钱,可以取出来的,到公积金联名卡所在银行取款,,你若用于买房这种性质是不同的,其中若你一直在交公积金意思就是可货款买房,这跟其中只是确认到你还有工作,在交福利,见意你到所在银行取出全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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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共有4个小区,分别是团山小区、远达小区、基隆小区、皓月小区。团山小区座落于北环城路与团山街交汇处,住宅1160套,住宅总建筑面积7万㎡,为11层框架结构, 小区户型基本分为56㎡、65㎡两类,2009年11月竣工。远达小区座落于远达大街与东环城路交汇处,住宅1398套,住宅总建筑面积8.8万㎡,为11层框架结构, 小区户型基本分为56㎡、65㎡两类,2009年5月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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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租房支取要件1、市房产部门签发的房屋租赁证 2、房屋租赁协议 3、吉林省服务行业租赁发票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5、夫妻双方身份证 6、结婚证或户口本 7、公积金联名卡(如没有发放不需携带) 8、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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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是增值税。按房产总价的5.5%计算。房产证满二年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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