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无房证明是从房管局的系统查看你或者你们夫妻双方是否名下有房屋,如果都没有,那么就可以给你们开无房证明。经适房转让了,产权证明也都变成了购买方的,那应该是没有的
全部4个回答 >你好,我是再婚,双方无子女,我是外地人,夫妻投靠到成都,现以离婚,现一个人,无亲生子女,无房,可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134****8727 | 2013-09-27 17: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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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840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4项前提条件须同时具备) 1.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年)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满足这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了。 2013-09-28 10: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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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只有桂林本地人才有资格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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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优惠的。只能搞好开发商内部关系,给你一个**低的价格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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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达到法定晚婚年龄以上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第四条 凡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年收入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下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二)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入伍的老军人;(三)市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四)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面积控制标准70%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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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申请条件这个当然是可以的(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2)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3)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新政策要求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申请保障性住房统一执行新标准。符合条件者可在新标准执行后,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资格申请。申请表格的填写,市民可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咨询,街道办事处将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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