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税务证,等
全部8个回答 >“五证”是指哪些证件?
152****2170 | 2013-09-25 09:44:43-
135****7711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
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 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
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 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2013-09-25 09: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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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对直接填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这“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北京市建委于1996年成立了北京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 (4)《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主管机关是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证书由市房地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此外,如果是现房买卖,则开发商无须办理预售许可证。但是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之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以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会发给《备案回执》或类似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进行的商品房现售是合法的。所以购房者购买现房时,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现售备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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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出具五证原件: 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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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是“划拨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让土地”。两种土地性质不一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买房填写合同时一定要看实际使用年限还有多少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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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市国土资源局核发- 中国大陆所有土地视为国有,取得此证才表明受政府允许使用该块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住建局核发- 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住建局核发- 建案蓝图符合安全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住建局核发- 施工单位有建筑业资质,是将来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房屋管理局核发- 可以合法收取房屋款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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