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租赁房政策取得重大进展。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昨天发布了《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对公租房的准入条件进行了细化。新规定即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持居住证满两年可申请 本市公租房原申请条件之一是“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这次明确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应达到二年以上,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应达到一年以上。” 原申请条件之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现明确为“各区(县)制定具体准入条件时,申请人员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劳动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设定不同标准,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员可根据工作性质设定年限标准,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可根据居住证类型设定年限标准。” 此次,还明确了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应通过书面形式,委托区县住房保障机构核查申请对象的住房建筑面积和是否已申请或者已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面积核查参照经适房 原申请条件之四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此次对建筑面积的认定有了更细致标准。申请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原则上参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核查办法确定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可按照实际,对面积核查办法作适当调整。 申请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根据申请对象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其中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根据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此外,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范围应限制在申请对象本人、配偶、未婚子女范围内。 拖欠房租从工资中扣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市场租金评估工作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完成,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运营机构制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报送住房所在地的区(县)物价和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李东表示,“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并不意味着“租金每年都会调整”。租赁公租房时,承租人会签订一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在合同期内租金不会发生变化。而每年新产生的承租人,则会按照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公租房租承租人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其他费用三个月以上的,运营机构可按合同约定通报承租人和同住人所在单位,要求承租人所在单位从承租人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承租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年内首批市民将入住 去年9月1日,市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制订的《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昨天发布的《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细化,更加具备操作性。 《若干规定》的出台是否意味着老百姓离享受公租房又进了一步?对此市房管局表示,公租房和经适房还有一定的区别,要等到一定数量的租赁房源建好,有的还需要简单装修后才能推开,不过今年内肯定会有一批老百姓享受到公租房。据悉,本市首批公租房有望率先出现在杨浦新江湾城和徐汇华泾两个基地。 金。
全部4个回答 >什么是公租房,怎么申请公租房?
145****2468 | 2013-07-05 15:28:28-
157****9402 什么是公租房?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如何申请?《意见》规定,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的申请和审核,参照廉租房相应程序执行。
已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住房困难家庭,也可直接申请轮候公租房;已享受廉租房配租和经适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租房。同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须编制住房配租方案报房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用人单位自建的公租房优先考虑提供给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租住,剩余房源纳入政府统一配租。 2013-07-05 16: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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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政府为解决住房问题而提供的租赁住房,通常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时,需提供收入证明、户籍等资料。作为房贷顾问,我建议在申请前了解当地政策,确保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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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发布通告,经过初审、终审,共有88户残疾人家庭获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这些公租房位于龙华新区的龙悦居,均为无障碍住房。 2015年9月底,深圳市住建局决定在龙悦居安排一批公租房,定向配租给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中的残疾人。经过初审、终审后,这88户家庭预计将于2016年1月20日开始选房。这些无障碍住房建筑面积约63平方米,分布在龙悦居四期1-3栋。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户籍家庭或单身居民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 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18周岁,含当日。 (二)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三)社会保险缴费时间要求 1.申请人参加本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注: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注: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四)申请人住房状况、补贴领取状况要求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注: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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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租房怎么申请答
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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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租房怎么申请答
公租房在申请之前首先要明确自己是否具备有公租房申请的条件,一般的公租房为3年,**长不会超过5年,大部分公租房项目租金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所以对员工租房人群的限制条件会比较高。要求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而且需要是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整个家庭名下没有房产,并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房屋交易的记录,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者是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在自身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可以在当地的房产网站中下载租房申请表,进行如实的填写。将表格交到所在的受理点,并递交所需材料,等待相关工作人员的审核。对于如果是外地户籍的人员,需要提供超过1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而且必须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并且所从事的行业不能够在禁限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