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应该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这个你都要在签商品房合同前提前索取,回去研究!开发商都是应该提供给你的,网上也是都有的!如果签的合同有出入,一定要问清!特别是其中关于面积变化的约定!
全部4个回答 >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同事,有哪些事项要注意?
152****1917 | 2013-05-23 17:55:07-
141****3985 (一)要注意关于面积的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二)要注意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方面的条款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每平方米多少元钱。发展商要求购房者付出的各种款项、税费,购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关的规定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购房者有权拒付。
(三)要注意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等上下内外的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四)要注意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目前国内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尚不健全,房产买卖双方责任确实不好界定,但购房人还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1、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利;
2、业主对物业管理方式确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
3、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制定等。具体的说就是业主如何选择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并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 2013-05-23 17:58:02 -
138****4817 ①主要内容全面,无遗漏、无冲突。一份商品房销售合同,就是买卖双方所有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除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之外,缺少某一内容条款,就缺乏一份应有的保障。
②条款应具体明确。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文字表述要准确,逐条、逐项列明,每一个条款要有一个核心表达思想,避免使用含糊的提法,如“可能”、“争取”、“尽量”、“估计”等。除非当事人对该项条款是否切实履行没有强烈要求。对于不得已使用的原则性规定,要有法律和事先约定的评判标准。如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的认定,一般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问题的认定等,要么由双方归纳出可能存在的情况,要么以法律规定或双方共同推举的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对于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及补充协议样本,购房者要逐条审查,对用词的准确性,前后一致性,标点符号、条款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尤其要注意,不能心存侥幸。
③公平,无隐瞒事项。公平是商品房买卖双方的**起码要求。公平一方面体现在合同中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方面,另一方面体现在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关系中或更大范围的平等关系中。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上是不平等的。购房者处于劣势地位,开发商出于自己一方利益的考虑,有能力也有动机在销售合同中埋下几处伏笔,旨在将来履约过程中有利于自己,不利于对方。这种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常见于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样本中,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正常现象,无可厚非,只不过对购房者提出了更苛刻的要求而已。因此,必须逐条认真审查,按法律的要求理解每一条款,不能把合同样本当作红头文件,偏信开发商的一面之词。对于那些不满意的,显失公平的条款,有权要求修改。如果购房者对此提出修改要求,开发商应该心平气和地协商。 2013-05-23 17: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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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中的空白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你会发现,一些条款下面,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乘之机。二、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对等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一般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有些开发商会在此时玩起了文字游戏,比如开发商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了日的万分之几,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在签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三、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需要大家重点关注。在整个购房流程中,时刻都有可能出现违约行为,一旦出现违约,法院判定责任及赔偿,首先参照的是合同中的约定。例如什么情况下房子可以退、出现什么违约行为,定金双倍补偿等。如果这两项没有约定清楚,购房者会吃哑巴亏,维权会绕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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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签订流程:签订《认购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即通常所说的办理银行按揭)→办理预售登记→《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登记备案→房屋交付→办理大确权证(初始登记)→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办理抵押权登记→买受人还清按揭贷款,注销抵押登记。 商品房合同签订流程中需要注意的几点: 1.签订《认购书》 《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所签署的合同文件。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预(销)售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商品房开发商以及委托的代理商通常在楼盘所在地设立售楼处。 购房人如果对某套商品房有意向,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出售方应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购买人,并应实事求是地向购买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当签订完《认购书》后,出售方应给购买人《签约需知》,以使购买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 2.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购买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当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约定的地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是整个购房程序中**重要一环,是购房人与开发商达成商品房买卖的**终合意。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服务费用、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实践中一般是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开发商在办理房屋预售手续的同时上报房管部门的市场交易管理系统予以公示,由购房人在购房时确认。 3.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 为鼓励购房者购买所建房屋,开发商请求银行提供房地产抵押贷款,开发商要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银行、开发商与购房者应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和担保书。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人通过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的,通常方式是支付一部分楼价款(即**款)给开发商,其余房价款则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给开发商。 在此按揭过程中,购房人须与贷款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及《借款合同》。在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前,由开发商通过协议将购买人对期房的期权让与给金融机构作为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担保。待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开发商解除担保,购房人将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处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 4.办理预售登记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预售(买卖)登记时,买卖双方必须带齐全部预售(买卖)契约。买方可以自己去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如果亲自办理手续,应携带上述能证明身份的个人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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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装修的整个过程中,签合同应该说是**为重要的一步。每年有大量的家庭装修纠纷产生于合同填写不规范。装修公司选择不好也是很严重的一件事,所以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选择比较有名气的,那么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在许多时候,人们在房屋装修上都会进行一个口头的协议,如今的口头协议并不起多大的作用,更没有法律的护,为了以免后期纠纷,房屋装修合同项目与内容一定要详细写明。 ?2.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之工期约定;许多的装修公司为了保险,将会把工期约延迟十多天,那么如果你急需入住,将其在签订时与设计商榷此条款。 ??3.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之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装修合同中约定**为60%,木工验收合格之后交纳35%,完工后再交纳5%,以这样的付款形式,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已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了,后期如出现问题,就很难在钱上制约其装饰公司,所以,在房屋装修合同中,建议将**压到30%,中期交纳30%。 ?4.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之中期款:一般中期款付款的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了:木工收口、工程过半。但多项目交叉作业住住被我们所忽略,正规的中期过半是厨卫墙、地砖、吊顶完工;木器制作完工;还有墙面找平与电改造完工。 5.当然对于房屋装修所包括着很多细节的处理,这也不是房屋装修合同中所能解决的问题,所以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我们自己也应多次到场,进行查看,看看现场施工结果是否与设计师所设计的相符合。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细心,有些细节方面的不能遗漏了。这边友情提示一下:一般装饰公司对工程的保修期,从二年到五年不等,所以要尽可能选择保修期长一点的公司。还有就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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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证开发商的五证,二书应该是交房时候的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必须齐全才能签,尤其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不全,可能办不了产权证和土地证!2.开发商应该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这个你都要在签商品房合同前提前索取,回去研究!开发商都是应该提供给你的,网上也是都有的!如果签的合同有出入,一定要问清!特别是其中关于面积变化的约定!3.在签订合同前缴纳 房款或**款、代收契税、维修基金、委托公证费,这些都是合理的费用,不要矫情了,老实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多退少补!另外还有合同公证费,则是可以选择,不是强制性的,建议缴纳!4.签订合同时要核实房号、名字、身份证号是否无误!空白处都要划掉!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曾有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的事例。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5.签订合同时,**好合同上甲方处和骑缝处要有开发商的公章,防止开发商偷换合同内容!注意交工标准,尽量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6.如果对合同不满意,需要修改,一定要给开发商发律师函,必须马上给予书面回应,否则后果由开发商承担!7.签订合同时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也是格式合同!你应该留存!注意物业费是否是承诺的金额!**后说句实话,现在很多地方目前还是卖方市场,开发商那里都是格式合同,没有选择!我们前一阵刚刚给很多客户签合同,包括很多律师和高官,都是老老实实的签了!开发商同意给你改的,都是无关轻重的东西,真正涉及到双方利益的,都是坚决不同意改的,否则就不和你签合同!其实真正注意的就是合同公证费,你的房号名字身份证号别错,付款方式别错!需要交的费用多准备点,省的多跑其他真的是无能为力,闹了一肚子气,却解决不了问题!毕竟在开发商面前,客户属于弱势群体,但是维权意识是客户必须具备的,社会才会进步!嘿嘿,如果跟开发商吵的不可开交,将来办很多手续都会受到刁难,也是很麻烦的!尽量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自己不生气,别人气不到你!让别人去生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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