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进合同的才能落实的啊!
全部2个回答 >加州的售楼承诺能切实落实吗
137****6758 | 2013-05-20 14:07:51-
133****5906 售楼处都是按合同办事的,一切口头上的约定,建议你不要太相信,除非是写入购房合同了。 2013-05-20 14: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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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408 写入合同的你才能相信哦。 2013-05-20 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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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赠与的落实答
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首先得具有两个条件:首先是已领取房地产权证;其次,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予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予登记。 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需要缴交以下资料:赠予公证书、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评估地价答复书、缴交赠予契税的完税证明、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申办前,申请人先到咨询服务窗领取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认真填写,所有受赠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名)、房地产权证(如两人以上共有的,提交共有证)、委托书(所有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受理窗口共同申请办理,不能亲自前住办理,应当依法办理委托书)、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市**或房管局产权地籍处批准同意赠予或受赠房屋的文件(当赠予双方有一方是单位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同意,故必须提交该项文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缴交的其他资料。 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第一、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第二、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第三、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第四、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第五、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第六、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后,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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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而已,距离实施路还远着呢全国来看,现在只有重庆市按照套内面积计价取消公摊,**主要的原因在于,当前的公摊面积计算,既缺乏统一标准,在测量上又不具有独立性。说白了主要就是由开发商测算,然后交由规划部门审批即可。这就可能导致出现这样的情况:同样一个地段的两个小区,假如房屋单价都为2万每平米,同样以建面面积100平的房屋为例,若一个公摊面积是10平米,一个是20平米,那么两套房实际使用面积则相差了十平米,大致相当于一间卧室的面积了。当然,按套内面积算的单价肯定高一些。所以,看房屋总价,不管是按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算,消费者支付的购房款实质并无差别。支持取消公摊面积,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物业费、取暖费等都是按照建面计算,如果取消了公摊面积,也就意味着业主只需要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支付物业费,从长远来看,当然要划算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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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进,一些住宅业主担心,新证书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产权进行统一登记,使得房屋产权和土地一样,只是拥有70年的“使用期限”,没有所有权。 土地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 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的市民,会发现比旧版房产证新增加了“使用期限”。这是什么意思呢?在70年使用期满后,花钱购房置业的他们会不会面临“业主变房客”的尴尬? 事实上,“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的所有权期限,而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使用权有期限,而所有权无期限,两权分离。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如果房屋的产权到期后,假如房子还在,那么房子仍然归该业主所有。房屋产权是指房子所占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本身的所有权。 “使用期限”这项注明后可以更好地保护公众的不动产权,更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便于在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 土地使用权按用途确定期限 “房屋用途不同,不动产权使用期限也有差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是按照用途确定期限的。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出让**高年限分为几档: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而划拨用地无使用年限。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其信息主要来源于申请人提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批准用地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这些材料是确定土地使用权期限的依据。 其他诸如经济适用房等类型房产的使用期限如何界定,也备受关注。按照有关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宗地为划拔土地的,从同一建筑的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土地出让年期,确定出让土地使用权截止日。此后其它各套房屋上市时,其土地出让年期相应缩短,以使同一宗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保持相同的截止日。土地出让年期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确定,但**高不超过70年。 一宗综合用地使用年限也不同 如果不动产属于“商住两用”的建筑,即一部分为商业用房,另一部分为住宅用房,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相关登记规定,由于这类开发形式形成的房屋可以各自形成不动产登记单元,则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分别确定,即商业用房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可以确定为40年,其上的住宅用房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从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计时。 土地到期了还可以续办 不动产到了“使用期限”之后是否还属于自己?自家房子居住期满后,以后的使用权会不会发生变化? 对此,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人士解释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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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新房可以办理落户。具体请咨询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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