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变成“心灵鸡汤” 谈判是二手房交易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对于卖家来说,谈判的目标只有一个:将房子卖出好价钱,并且尽快地卖出去。要想实现这个目标,房主在谈判中需要学会一个沟通的技巧:把房子变成买家的心灵鸡汤。因此,在陪伴买家看房和交易谈判的过程中,不应该就房子论房子,而应该站在家居生活的角度,对房子的主要增值点进行渲染。换句话说,让买家看到的不是冷冰冰的房子,而是暖融融的未来家居生活情境。这样一来,房子就变成了买家的心灵鸡汤。买家因此会感觉到:你是站在双方共同的立场上来进行平等的沟通。于是,他的谈判立场也就会变得亲近而灵活
全部5个回答 >我在重庆荣昌有一套安置房120个平米我想卖,过户税是多少。我住了1年了。
142****2546 | 2013-04-07 16:08:07-
149****2258 取得房产证的按正常税费 2013-04-07 16: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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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37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013-04-07 1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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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看您房子的类型 如果是非普通住宅 比如别墅 商铺 或者产权酒店 那么卖一套和仅有一套房出售 交的税费是一样的 如果 是普通住宅公寓 那么还得看房产证是否满5年 如果两套都不满5年 那么出售一套跟仅仅只有一套房出售 税费也是一样的 如果是普通住宅 又是产证满5年了 那么有两套出售一套比仅仅有一套出售要高 高出百分之2的个人所得税 祝您好运 还有不懂的问下当地房产中介吧 毕竟您给的数据还是比较少的 不好直接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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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您给您儿子的房产还是在您的名下,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您现在出售您居住的房产的话,还是需要按两套房产来计算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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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直系亲属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过户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总价20%的所得税。 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或二套以上房产按买价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6%收取,取得产权证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差额5.6%征收,满5年普通住宅免收;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满5年唯一普通住房免交)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6.房屋价格必须要由当地房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认定,你还需交几百元的评估费。7.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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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如果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终,买房人将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就很难预测了,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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