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非农户口依法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需办理相关手续。
全部4个回答 >如果非农户口在几年前购集体宅基地建房,并已办土地证,是否合法?
156****7690 | 2013-01-29 17:51:25-
153****6795 集体土地是不能向该集体组织外的居民出售的。但是你已经取得了宅基地土地证对你居住也没有什麽关系了。但是,要抵押或者转让就会影响了。 2013-01-29 17: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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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不受法律保护。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七、依法确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可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止,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过批准的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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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房子你只有使用权,只能私下写个协议。双方约定好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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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在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同样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农村办理产权证与城市有所不同,主要是区别在程序上。 首先是要有集体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也就是宅基地通过法定手续,申请集体土地使用证,经国土资源局认确认批准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内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这便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 如果没有该证书,但是村集体认可的宅基地,在拆迁或土地征用时,都可以得到全额补偿。 宅基地的面积一般都是约定俗成,以一间(房屋)或二间三间等计算,每间宽3.5米左右,长7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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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户口不在农村你就没有土地使用权了。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集体土地,如果户口迁走,则该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人的分配额度。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收回,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征地后,不补偿。 所以,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你的耕地及使用权。如果你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你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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