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12%。
南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158****4481 | 2013-01-08 16:29:43
已输入 0 字
已有2个回答
-
138****3449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 2013-01-08 16:29:53
-
151****1384 按照有关规定和全国大多数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作法,结合我市实际,从2012年起,我市将市本级所有单位及县(市、区)非财政拨款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一个缴存年度内,每人缴存标准不允许变化。
鉴于财政年度预算拨款安排因素,我市各县(市、区)由财政预算安排单位匹配部分的,维持原来模式不变,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 2013-01-08 16:29:46
相关问题
-
答
-
答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费的基数,是根据你方申报的基本工资来调整的。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职工工资基数的10%--40%,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暂行办法》规定,单位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也不得高于月平均工资的20%。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
答
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以在9-12%的范围内自行选择确定,但未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不得低于9%
全部2个回答 > -
答
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不得低于 5%,**高不得超过 15%
全部3个回答 > -
答
2013年6月6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根据此通知的相关数据计算,201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高为2661.12元,比2012年度上涨284.4元;市中区、任城区等六县市区**低缴存额为122元,比2012年度上涨12元;泗水县、鱼台县等六县**低缴存额为108元,比2012年度上涨13元。
买房交流
480
人正在讨论南充楼市
南充买房交流(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