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的坐落位置; (2)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3)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4)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 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 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全部2个回答 >通常上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要具备哪些条款?
136****4527 | 2012-12-22 10:28:41-
152****8731 买卖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日期;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日期;公用部分的权益分享及共有人的权利义务等等。。。。 2012-12-22 10: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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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739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房地产权利证书编号;
3、房地产坐落的位置、面积、四至界线;
4、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年期;
5、房地产的用途;
6、买卖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日期;
7、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日期;
8、公用部分的权益分享及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9、违约责任;
10、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11、合同生效的条件及时间;
12、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012-12-22 1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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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规范相互之间行为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实践中为明确详细的写明合同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规范商品房的交易行为,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一般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拟订的格式合同文本。建设部2003年6月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中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内容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没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2000年9月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约定的合同条款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依据; (3)商品房销售的依据; (4)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5)计价方式与价款; (6)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7)付款方式及期限; (8)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9)交付期限; (10)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1)规划产权设计变更的约定; (12)交接; (13)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14)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15)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16)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17)保修责任; (18)双方就小区、楼字命名权、屋面、外墙使用权的约定; (19)买受人合理使用房屋、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权; (20)争议解决方式; (21)末尽事宜的约定; (22)附件效力的说明; (23)附件形式的要求; (24)签定之日起生效; (25)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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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房屋信息、价款、交付、产权过户等。合同还应包含违约责任条款,以保护购房者权益。律师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前仔细审查合同,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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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房地产权利证书编号; 3房地产座落的位置、面积、四至界线; 4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年期; 5房地产的用途; 6买卖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日期; 7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日期; 8公用部分的权益分享及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9违约责任; 10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11合同生效的条件及时间; 12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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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房地产权利证书编号;3.房地产座落的位置、面积、四至界线;4.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年期;5.房地产的用途;6.买卖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日期;7.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日期;8.公用部分的权益分享及共有人的权利义务;9.违约责任;10.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11.合同生效的条件及时间;12.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