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购房贷款的需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如不能提供就按 第二套 房贷政策执行,**60%,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20%。石家庄市以外视为外地,如果贷款方有一方为外地人也需要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石家庄郊县户口,想在石家庄市里买套房子,是享受本市市民待遇,还是属于非本市居民政策?
145****2145 | 2012-12-11 11:23:37-
158****3828 户口在石家庄18个县(市)、区的居民,无论该家庭在户口所在地拥有多少套房产,均视同石家庄市市民待遇,购房套数标准参与石家庄市民的标准。 2012-12-11 1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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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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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同下 )、能够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 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另外,石家庄限购令的时间也已经明确,与大部分省市相同,至2011年12月31日将截止。你看看这个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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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需要买房的购房者,现在石家庄新房**几成?首套房和二套房**分别是多少?肯定有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边我们就来看一看各种情况下买房**比例,仅供参考。 现在石家庄新房**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可以**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低**为6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低**为30%。 新房**和你买几套房有很大的关系,不同的情况**情况是不一样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但是职能部门对**的**低要求肯定是有规定的。比如说申请二套房贷款,借款人需支付的**款会高些,二套房贷**都为四成;另外贷款购房,需要保持个人良好的信用记录,因为与借款人的贷款成数及利率有直接关联。目前各家银行二套房贷政策不一样,在申请二套房贷时需提前考察,在借款时需要考虑清楚贷款的前期压力,寻找适合自己的贷款方案、贷款产品及贷款方式。 其实房贷只是银行的事情,新房**几成都是银行规定的,与开发商并没有关系。而**近新房**要三成起,跟时下的房贷市场环境有关,目前银行都不同程度地收紧了房贷。以前银行实行的首次置业**两成、利率七折的优惠逐渐成为历史,现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三成。此外,贷款方式也会影响**,例如以前商业贷款****低两成,而公积金和组合贷款**都一般会在三成以上。 石家庄新房**比例及放贷利率情况: 2013年2月19日,搜房网采访了石家庄公积金中心以及石家庄八家银行。针对多地城市频频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现状,公积金中心明确表示,近期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会出现大的变动,仍坚持目前执行贷款**高额度40万元,**长期限30年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搜房网采访的八家银行中,只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以及中国交通银行五家银行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不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则由去年的一家增长到三家,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以及中国光大银行均表示石家庄地区不受理公积金贷款。 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五家银行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执行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即首套房贷**比例不低于三成,**低房贷利率可实行基准利率,而二套房**比例为60%,**低房贷利率相较首套房基准利率上浮10%,且多家银行表示目前并没有利率打折优惠。 石家庄八家银行新房**比例及房贷利率 subtitle:新房**比例和额度的规定 石家庄公积金政策:新房**比例和额度的规定 从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未变,仍执行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2010年《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意见。 按照《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退休年龄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抵押房产状况及借款人还贷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但不得高于所购住房价值的80%,且**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剩余工龄,但**长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房和二套房**比例的规定 2010年7月,在商业贷款收紧的情况下,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悄然收紧。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由以前的二成变成了**三成;而以前并不区分首套、二套房的公积金也明确了二套房**提高,由之前的二成变成了五成**。二套房贷的认定规则主要是看央行征信系统的贷款记录 2010年12月21日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通过了石市《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收紧了二套公积金房贷政策。通知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6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且**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 此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执行上述通知政策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2011年3月1日起,针对石市居民呼声较高的问题,石市对《通知》的条款作出了部分修改,比如对职工家庭人员界定、对于二套房的认定等方面,都做了完善。例如,由于人均住房面积认定标准不统一,从3月1日开始,以前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再受人均居住面积限制,购买第二套住房时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比例方面,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至于第二套购房,石市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限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石家庄市统计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得向所购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4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贷款额度上,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高额度为40万元,**长期限为30年。各县(市)及矿区范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当地住房价格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在40万元以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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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召开的2012年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会上,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2013年,石市还将继续完善调控措施,“限购”住宅,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 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尚未松动,购房资格仍被严查,限购政策仍需执行,购房人在签订《石家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持相关手续到住房查询窗口开具《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取得查询证明后方可办理合同备案、二手住房买卖。 石家庄购房资格 ■2013年“限购”继续 严查违规售房 据石市住房局相关人士介绍,石市今年将继续完善调控措施,将坚持房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石市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型需求。这也意味着,石市部分家庭将继续面临被限购。上述人士表示,今年石市将继续按照之前的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同时,今年将继续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继续推行一套一价、一房一价,严格按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加强预售资金管理,核发预售许可时,开发企业要将购房款存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以银行交款凭证办理合同备案。 另外,上述人士还透露,2013年将对在建在售商品房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扩大举报来源,探讨制约方法,规范销售行为。 ■市区内继续“限购”住宅 市民家庭禁买第三套房 今年是否继续对住宅“限购”正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昨日记者从石市住房局获悉,石市今年将继续按照目前的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1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含)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另外,石市住房局相关人士透露,今年将继续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将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继续推行一套一价、一房一价,严格按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应广大购房者需求,为方便大家了解石家庄楼盘楼市**新动态,进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