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可以转移。
全部2个回答 >可以跨省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吗?我在深圳缴纳了10年的住房公积金了,现在想回海南老家发展,请问可以把深圳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海南吗?
158****6221 | 2012-12-10 11:26:54-
136****4776 可以跨省转移住房公积金 2012-12-10 11: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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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014 可以的。你先在当地开设新的公积金账户然后进行转移单位职工到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各管理局领取相关提取表格《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一式三份,打印原单位和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单,出具调动证明或者现单位工作证明即可。 2012-12-10 11: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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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拿着桂林公积金的缴存证明回南宁办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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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广州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①转入单位在广州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②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非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开具缴存证明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③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④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广州市后,接收单位填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其中转移通知书中“转出单位登记号”填“999999”,“转出单位名称”填“封存部”,转移职工账号可先不填,到网点前台确认后再填写。⑤转移后合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接收单位经办或职工本人持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到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职工账户合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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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 年 4月 3日发布, 2002 年 3月 24日修订牍和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手续是:职工调出,原单位从该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填写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受委托银行应根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并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住房公积金暂存账户里进行管理。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受委托银行返回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进行复查确认。职工调入新单位后,调入单位应当自职工调入之日起 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和转入手续。受委托银行根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通知住房公积金暂存部门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以上的法律法规,是可以转移的,到原单位把相应的手续办理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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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转移的,弹药符合一定的转移条件;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3,具体办理步骤如下:(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公积金转移公积金转移(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3)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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