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买房要选地段好、配套全的,还要看开发商实力。多问问有经验的朋友,或者找专业中介咨询,别盲目跟风。
全部3个回答 >买房时要如何规避因抵押而产生的风险呢?
151****6883 | 2012-12-01 11: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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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535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规定,在房屋交付时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时,购房人才知道开发商是否将其已购商品房事先已作抵押或购买后再作抵押,才能取得开发商故意隐瞒抵押事实或再抵押给第三人的事实。如果因开发商未能在交接房屋时或办理两证时解除抵押,购房人可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因此,购房人除了认真理解《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外,**好能在合同附件六中约定因开发商原因造成所购商品房存在产权纠纷而导致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开发商应承担全部责任的具体赔偿金额和赔付时间,以保证能得到应有民事补偿。 2012-12-01 11: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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