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经适房便宜,但具体怎么申请不太清楚。
全部6个回答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32****5538 | 2012-11-29 16: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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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470 我租的房子的房东才过世两个月,身份证剪掉了一个小格,请问还能复印用吗?如果不能我应该怎么办?现在租别人的房子,房东都不愿意出示房产证,我都问了快半年啦,我真的不想在租房子了!
55555555555555555555555 2013-10-16 09:57:13 -
155****1298 我有一间办公用房,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谢谢 2013-09-26 16: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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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786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申请审核程序如下: (一)中心城区户籍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证明等材料。在中心城区有固定住所的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持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到其住所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在中心城区无固定住所的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到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社区)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社区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资料报送区房产管理部门。 (三)区房产管理部门及市住房保障机构分别对申请家庭的租住公房情况、自有产权房屋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名单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在指定网络媒体上再次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四)经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终确认申请人住房保障资格,发放资格认定通知单。 第十二条 资格认定通知单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家庭在有效期内凭资格认定通知单选购经济适用住房。 2012-11-29 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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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422 我市中心城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 (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 (三)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中心城区务工,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在征地拆迁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房屋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符合以上(一)、(二)、(三)款条件,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第七条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已婚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或丧偶或离异的父(母)与未婚子女;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主申请人,与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第八条 曾作为家庭成员与父母共同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未婚子女,未作为该房屋所有权共有人的,可在婚后提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申请。 2012-11-29 16: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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