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长贷款期限为30年。每笔贷款年限由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个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等因素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借款人购买住房的,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购买商业用房和“商住两用房”的,贷款期限**长不超过10年;
全部5个回答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期限和额度有没有限制?
137****0211 | 2012-11-09 10:16:16
已输入 0 字
已有1个回答
-
147****7970 根据银行规定,目前通常的做法是,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贷款期限**长不能超过十年,并且不能超过所购商业用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贷款数额不能超过所购商业用房销售价格或经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的所购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全部价款(二者以低者为准)的60%。 2012-11-09 10:16:23
相关问题
-
答
-
答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答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贷款银行应借款人申请,向其发放贷款用于在中国境内购买自营性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借款人将所购房产抵押给银行作为按期偿还贷款的担保。
-
答
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各档次基准利率为(2002年2月21日起执行):贷款期限1年以下(含1年)的:贷款年利率为5.31%;贷款期限2至3年(含3年)的:贷款年利率为5.49%;贷款期限3至5年(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5.58%;贷款期限5至10年(含10年)的:贷款年利率为5.76%。贷款期间如利率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
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全部3个回答 >
买房交流
461
人正在讨论石家庄楼市
石家庄买房交流(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