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参加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届时请在规定时限内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领取并提交相关材料。目前,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是: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2.申请人具有当地城市常住居民户口;3.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每个地方的收入限制不一样】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并且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5.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以上“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房屋并未承租公有房屋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是指拥有过自有产权房屋或承租公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
全部4个回答 >我们符合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请问在威海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是多大的?
148****1477 | 2012-10-26 17:11:04-
157****9062 威海经济适用房户型面积全部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同时,还启动了廉租房建设,在市级经适房及环翠区经适房小区内同时开工建设的廉租房,户型面积也均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新建廉租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2012-10-26 2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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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请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首先,城镇低收入家庭。具体条件是:在本市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且至少其中一方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已满2年;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公布的本市当年**低工资标准以下; 家庭人均住房的使用面积在当年规定的**低标准面积(含本数)以下。 其次,在国有土地上被拆迁的家庭。具体条件有: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含本数)以下;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本市及拆迁范围外他处无住房的。**后,集体土地上被拆迁的家庭。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集体土地上被拆迁家庭,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以房屋拆迁补偿款(原房收购款、购房补偿款、区位补偿款三项之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使用除拆迁补偿款以外资金不得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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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取得《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证》后,可以选择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领取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选择购买经济适用房可持《准购资格证》到自己满意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报名购房;选择领取经济适用房补贴可持《准购资格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复审符合条件的且公示无异议的,可获得《威海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证》,自主选择购买符合条件的住房后,到各区财政部门领取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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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四区”内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具备3项条件即可申请2011本年度的经济适用房: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二、申请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属于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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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如果属于非国有性质并且无行政级别的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合资企业等,购房者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律为70平方米;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审核表上核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并不是购房者可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高面积。按照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高购房总价标准计算方法为: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2002年底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元。即:可购面积=[核定面积(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4000]/所购经济适用房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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