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办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得先准备材料,然后去房产交易中心申请,等审核,交费,最后领新证。听起来有点复杂,但好像是买房后必须要做的。
全部3个回答 >成都房屋所有权登记,政务中心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133****4052 | 2012-10-22 10:13:47-
152****9931 房屋所有权登记办事流程:纳税申报:1、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2、领取《契税纳税通知书》。限转移登记;房屋买卖、交换、赠与、划拨、转让、分割、法院裁定等,服务窗口:C区天府博览中心大厅。缴存维修资金:1、提交相关资料;2、领取《维修资金缴款通知》;3、到缴费窗口或专户管理银行交款,领取缴款凭证。(注:只限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转移登记、购买商品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房改缴存维修资金。)服务窗口:一楼46-52号窗口,99-104窗口 申请:1、填写申请书并提交材料;2、领取《受理通知单》或《房屋所有权登记缴费通知单》(领取受理通知单的按通知单规定的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缴费通知单》),服务窗口:私产业务:一楼1-26号窗口,商品房业务:53-69号窗口,业务:70-85号窗口)。 缴费:凭《缴费通知单》缴费,服务窗口:一楼86-107号窗口 领证:凭缴费收据等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服务窗口:一楼27-45号窗口 2012-10-22 1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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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确权”2、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4、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注意事项:不同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同,请您一定要提前询问清楚。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注意事项: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8、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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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的。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申请书;(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三)房屋权属证明:1、购买的房屋,提交购房合同;2、交换的房屋,提交产权交换合同;3、受赠的房屋,提交赠与公证书;4、继承的房屋,提交继承公证书;5、析产的房屋,提交析产证件;6、调拨的房屋,提交批准调拨的文件;7、以房屋清偿债务的,提交清偿债务合同;8、作价入股、合并、兼并、转移的房屋,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四)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明;(五)契税完税(或免税)证明;(六)以其他方式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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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1)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继受取得分为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两类: 一是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2)房屋赠与;(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产生效力,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是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有数个继承人的情况下,只要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的房产如果未作分割,则应认为数个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共同所有权。 引起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 1、房屋产权主体的消灭。如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及法人被终止而导致房产成为无主财产。 2、房屋产权客体的消灭。包括自然灾害、爆炸、战争等引起房屋的毁灭以及自然损毁等。 3、房产转让、继承等引起原房产权利人对该房产权利的消灭。 4、因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判决而丧失。如国家行政机关对房产所有权人的房产征用、征购、拆迁等,除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外,原房产权利人的权利因征用、征购、拆迁而丧失。又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将一方当事人的房产判给另一方当事人所有,原房产权利人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而丧失该房屋的所有权。 5、房产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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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一般程序办理:(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