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条例》和《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东公委发[2007]4号)规定,借款人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非住房类消费贷款(购置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等)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全部2个回答 >我2去年在长沙买了一套商品房,请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如果可以,提取的**后期限是什么时候?
141****6436 | 2012-10-17 17: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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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319 签订正式合同,交纳**款,所购商品房网上备案,可以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时限是网上备案两年之内或房产证出证时间两年之内。 2012-10-17 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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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持房产证的,以房产证上的日期为准,持购房合同和发票的,以发票上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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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的,提供金额不少于所购房价总额规定比例的预付款税务票据,并提供经当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本市以外异地商品房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产证》或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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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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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购买期房的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已付 30% 以上购房款的收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为购房合同约定**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应付款为限,整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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