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申请人持现住房情况资料、户籍证明、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低收入家庭还须持《**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还须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出具收入证明,其他家庭还应提供相关凭证。(二)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和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社区公告,公告期为10日。10日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核查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房产档案无异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建委备案。(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申请人,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发放租金补贴、配租廉租住房和租金减免的结果,要予以公布。
乐山市申请廉租住房的申请程序,是怎么样,**好简单点。
135****1969 | 2012-10-17 16: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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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698 就是要当地的居委会申请,他们会告诉怎么做的。 2012-10-17 16: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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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785 (一)申请:到乡镇街道居委申请 (二)乡镇所初审:由乡镇 (三)审核 (四)公示 (五)轮候够简单吧~ 2012-10-17 16: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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