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知道答案咧。
全部2个回答 >重庆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我好准备咯~
132****1910 | 2012-09-17 17:09:21-
156****9210 楼上的强大。 2012-09-17 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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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770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012-09-17 17: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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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定向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须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提交原件供查验:1、《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3、婚姻证明复印件,以及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中等偏下收入证明;4、市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价格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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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出示户口簿原件)(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出示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有他处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迁安置协议(5)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老金证明(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费、养老待遇等)(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7)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丧劳证明(8)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劳动手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9)家庭成员中有大病重病(列入市总工会特种重病保障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和精神病)的,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例证明(10)家庭成员中有个体工商业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个调税凭证(复印件)(11)家庭成员中有劳动模范的,需提供劳模证明(市总工会证明)(12)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区(县)民政部门证明)(13)家庭成员中有三八红旗手对象的,需提供三八红旗手证明(市妇联证明)(14)家庭成员中有归国老华侨对象的,需提供归国老华侨证明(市侨联证明)(15)离异家庭需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6)申请家庭交纳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手机费等凭证(出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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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单身职工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与单位签订的且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引进人才个人准备的材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2)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的引进人才相关证明;(3)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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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南昌申请公租房具体价格还没有出来,但申请办法已经明确。南昌市家庭、就业职工和外来人口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分别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准备什么材料? 南昌市家庭申请公租房办法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开发区,新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3、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4、未享受房改政策; 5、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或者无房;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申请人已婚的,其家庭成员(指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未婚的,应当年满25周岁,符合本条第一款(一)、(二)、(三)、(四)项条件且在本市无房。 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1、《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 4、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5、其他必要材料。 南昌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办法 申请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工作满一年,毕业不满5年; 2、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3、已被本市用人单位正式录用; 4、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5、未享受房改政策; 6、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或者本市无房、未租住公房,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申请人已婚的,其家庭成员(指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所需材料 本市新就业职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1、《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人事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件; 6、在本市缴纳满1年以上(含1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7、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8、其他必要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办法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2、在本市实际居住满5年(含5年); 3、已被本市用人单位录用;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本市无房、未租住公房,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申请人已婚的,其家庭成员(指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所需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1、《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在本市缴纳满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其承租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认定。 1、申请。需要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到居(村)民委员会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社区调查。居(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采取上门查询、邻里座谈、信函索证、张榜公示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将相关调查情况连同申请材料报街道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对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5日内补齐;逾期不补齐视为放弃申请。 3、审核与审批。街道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张榜公示,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移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审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市住房保障部门及时将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开。 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4、资格认定。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申请人,获得承租资格,进入公开摇号程序。 已通过廉租住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且本人自愿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直接进入公开摇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