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个人贷款额度上限提高
来源:吉屋 2024-12-25 10:38:00提高个人贷款额度上限
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将进行调整。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缴存三年以下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此外,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的贷款额度将在上述基础上上浮30%。
优化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新政策还对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对于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并在再次申请贷款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记入贷款次数。只将拟购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明确首付比例
新政策明确了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购买其他自住住房的,首套和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继续执行20%。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太原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将在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30%。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不可叠加使用。
这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太原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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