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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发布农村自建房新政策,解决农民住房问题

来源:吉屋   2024-12-16 15:08:00

农村自建房新政策解决农民住房问题

近日,如皋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如皋市农村自建房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旨在解决农民住房问题。新政策明确了农村住房建设的原则和规定,为农民提供了更好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一户一宅,避免二次搬迁

根据新政策,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遵循规划先行、节约集约、一户一宅、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拥有宅基地的村(居)民,不得原地改、扩建房屋,避免城镇建设改造二次搬迁。如果住房无法满足居住需求,可以申请至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已规划的可建区域统一建房,或向镇(街道)申请搬迁安置。

规划发展村庄提供建房机会

新政策还规定,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规划发展村庄内的建房户可以按规定标准申请建房。一般村庄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宅基地地块,建房户可以到规划发展村庄内申请建房。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予建房审批,引导村(居)民“进城进镇”居住,或到规划发展村庄内申请建房。

严格规定宅基地面积和户的计算

新政策对宅基地面积和户的计算进行了严格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为1至3人户120㎡,4人以上户135㎡。对于户的计算,父母只有一个子女的认定为一户,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可以单独分户,夫妻双方已有住宅的离婚后原则上2年内不得再单独报批建房。

建房要求从政府公布名单中选择施工单位

根据新政策,建房户应当从政府部门公布的培训考试合格名单中选择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农村建筑工匠不得承揽三层及以上的农村自建房施工项目。

相信随着新政策的实施与落实,农村住房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也会得到显著提升。这将为农村注入新的活力,吸引更多年轻人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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