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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阳光中心城二期小区关于车位产权问题

来源:滨江南充   2024-10-23 11:09:40

近日,有网友在某社区发帖称,我们是南充高坪区阳光中心城二期的业主,近期关于小区车位问题因开发商违背承诺引发广大业主的不满,部分业主于2024年9月3日上午开展维权活动,在此,我们业主就车位问题公开联合重申诉求。

一、问题现状

开发商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对车位进行了不实宣传,恶意误导业主购房;而接房之后开发商违背承诺,致使车位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自小区交付以来,入住业主已有200户左右,车位问题困扰常住业主及部分正在装修的业主许久,大部分业主无奈之下只能将汽车停小区外,而地下室车辆寥寥无几,责任完全在开发商。

(一)车位产权不清。部分业主已按照购房时开发商宣传文案内容,向开发商缴纳一万元购车款,然而因开发商至今不按政策规定及时向政府缴纳“地下空间使用费”,造成车位无法办理产权证,无法明确产权归属,责任完全在开发商。

(二)车位使用权不明。开发商销售房屋时的承诺,购买了住房的业主,开发商附赠一个终生免费的车位使用权,如果再缴纳一万元可购买产权车位;开发商赠予的车位抵扣券可购买产权车位。

但目前因开发商不愿意或无能力缴纳“地下空间使用费”,且不承认口头或合同备注承诺,导致车位无法办理产权,并开始销售一万元购20年车位使用权;有车位抵扣券也不能购买产权车位。

开发商不遵商业道德,违背商业承诺,藐视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恶意侵犯业主权益。

小区地下空间还有人防车位,开发商下属的小区物业公司向外收取200元/月租金,不知政府是否正式委托物业开展此类业务。

(三)物业收益项目及资金使用未向业主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的报告义务)要求,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然而物业管理处虽定期在微信朋友圈公布了服务事项,但却未向业主公布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

10月21日,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回复网友,小龙街道办事处已于10月15日组织花家坝社区,阳光开发公司,阳光物业公司,部分阳光业主代表协调地下车位办证等问题,部分问题已现场解决,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车位,可以进行办证。

  • 阳光中心城二期
    高坪区 | 南充市高坪区江东北路与物流大道交汇处530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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