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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政策出台

来源:吉屋   2024-08-06 10:31:00

新政策调整监管额度标准

根据8月1日《廊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监管部门将组织相关专业机构结合项目工程单位造价成本等因素,测定监管额度标准,并定期调整公布。这一调整旨在确保监管额度既能维护购房者权益,又能减轻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监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监管额度,以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

重点监管额度按建设进度确定

根据新政策,重点监管额度将按照建设进度确定。具体而言,形象进度达到地上主体工程三分之一以上节点时,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留存比例为60%;达到地上主体工程三分之二以上节点时,留存比例为50%;达到主体结构封顶节点时,留存比例为40%;达到完成二次结构节点时,留存比例为30%;达到完成内外装饰装修节点时,留存比例为20%;达到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时,留存比例为5%。开发企业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可以申请解除监管。

有效期为5年,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按原办法执行

新政策规定,本办法的有效期为5年。在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将按照原办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已经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受新政策的影响,而新办理预售的项目将适用新政策。监管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定期调整政策,以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变化。

廊坊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政策的出台,旨在维护购房者权益,减轻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新政策对监管额度标准、重点监管额度、留存比例等进行了调整,并规定了有效期为5年。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按照原办法执行。新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给予开发商一定的现金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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