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3021人加入
低价购房,杜绝忽悠
免费专车,来回无忧
输入您的购房需求,10秒找到理想房源
区域不限
- 区域不限
- 掇刀
- 东宝区
- 漳河新区
- 钟祥市
- 高新区
- 京山县
- 沙洋县
均价不限
- 均价不限
户型不限
- 户型不限
- 一室
- 二室
- 三室
- 四室
- 五室
已有3021人加入
低价购房,杜绝忽悠
免费专车,来回无忧
输入您的购房需求,10秒找到理想房源
区域不限
均价不限
户型不限
来源:直播荆门 发布时间:2019-08-19 16:24:29
*近,荆门城区亿达花园小区业主向《直播荆门》栏目组反映,他们的物业费一直是0.5元/平米,但是2018年下半年物业公司人员调整后,有业主缴纳物业费时却被告知物业费涨至1.1元/平米。毫无征兆的涨价,还增加了一个楼道公用照明费,这叫业主们无法接受。据该小区静苑2栋一楼的业主张先生介绍,当初开发商为了房子好卖,考虑到一二楼业主基本上不怎么使用电梯,就同静苑小高层一、二两层24户业主签订了0.5元/平米物业费的协议。现在物业公司又说要涨价,不仅如此,还突然增加了一个楼道公用照明费,每户每月需缴纳两块钱的照明费。
可是按照相关规定,这部分的费用是包含在物业管理费里的啊,业主们对此项收费十分不解。针对这些问题,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项目经理官金国。官金国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5年底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小高层物业费为1.1元/平米、多层为0.5元/平米。
官金国特意强调,“这个五毛钱到一块一,不是涨价是恢复!因为在前期物业合同里面签的小合同,有五毛钱。但是成立业委会以后,我们肯定要根据物业委托合同。因为小高层不可能和多层一样,小高层里面有电梯,有消防设施,维护是有费用的。”至于增加的每户每月两元的公共区域照明费,这也是服务协议里面包含的内容。
对于物业公司的回答,张先生等业主并不认可。他们认为,和物业公司签订这份物业服务协议的业委会早已卸任,这份超出任期范围的协议是否有效值得商榷。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认为,当年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时,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所以这份协议不合法。
那么,这份服务协议到底合不合法,物业公司并没有作出正面答复。
律师:签订超出任期合同需授权,不应单独收取照明费。
掇刀区房产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科长鲁涛表示,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文禁止签订超出任期的物业服务合同。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如果征得户数过半、面积过半以上的业主的同意,就属于有效合同。
此外,亿达花园小区的这份物业服务协议并没有在物业管理科备案。
那么,亿达花园小区这份超出任期范围的服务协议,到底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呢?
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刘军锋律师这样解答:“比如说业主大会,没有向业主委员会授权的话,业主委员会擅自签订超出自己任期的合同的话,需要向全体业主来承担责任,有可能是侵权责任,有可能是违约责任。”
同时,刘军锋认为,公共区域照明属于物业服务的范围,不应该再单独收取照明费,这是不合理的。
相关推荐:荆门洋丰凤凰香醍二期建面约115-166㎡洋房8月25日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