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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联名购房提取条件有变,需满足购房6个月条件

来源:吉屋网   2024-09-22 16:52:27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根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和后续出台的提取政策,以下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 住房消费类: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购房贷款本息、无房租房自住、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

2. 非住房消费类:已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封存半年无重新续缴住房公积金、纳入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

联名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购房6个月条件

为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联名购房提取业务做出了调整。非直系亲属联名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购房满6个月方可申请提取。这一政策调整有效地遏制了虚构住房消费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办理渠道多样,注意选择正规渠道

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线上渠道包括“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政策性专项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联名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购房满6个月的条件。大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共同守护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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