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锦麟府5栋、7栋按序选房细则
来源:吉屋网 2018-12-17 15:42:31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7〕137号)、《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成房发〔2018〕35号)、《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8〕51号)和《成都市公证协会关于办理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摇号排序选房现场监督公证及相关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及《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项目的按序选房细则。
一、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为锦麟府销售中心(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车城西四路177号)。
二、选房时间
(一)选房时间:2018年12月22日、2018年12月24日。
请各类选房人务必按时到公示的选房地点进行选房。
选房人到场放弃选房的,需到选房现场公证人员面前签署书面弃权。公证人员受理书面弃权的时间:选房期间工作时间内。所有房源选房结束后,统一不再对选房人书面弃权的签署进行确认。
(二)每天选房人数具体时段和号数安排对应如下,并请注意相关选房时段的告知事项:
三、选房须知
1、锦麟府项目5栋、7栋刚需家庭、普通家庭登记购房人选房顺序的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将在摇号当天在锦麟府销售现场(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车城西四路177号)(成都新希望地产企业微信公众号cdxxwdc)和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cglgzc.com)进行公示,购房人应当及时通过上述渠道查询各自公证摇号编号对应的选房顺序号。
★特别提示★:购房人通过房协网报名登记后产生的号码为“购房登记号”【样式为14位数字号码:2018XXXXXXXXXXX】,房管部门复核后的名册中的“公证摇号编号”为*位带有字母的号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人的“公证摇号编号”:A+数字,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的“公证摇号编号”为:B+数字;普通家庭登记购房人的“公证摇号编号”为:C+数字】,该“公证摇号编号”是导入公证机构摇号的原始号码,公证摇号即对该摇号编号进行排序,排序生成的顺序号即为“选房顺序号”。查询“选房顺序号”需要提前知晓购房人“购房登记号”对应的“公证摇号编号”。
2、购房登记人需要本人亲自到选房现场进行选房,即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人及共同购房人、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共同购房人、普通家庭登记购房人及共同购房人需亲自到场。
若购房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选房的(包括夫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公证授权委托书。如购房人的代理人在选房当日不能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提供虚假公证委托书被查实的,我公司将拒绝受理该购房人的选房事宜,不允许进入选房区进行选房,并将对该购房人作“未到场”处理,请购房人提前办理相关公证授权委托书,以免影响选房。
3、购房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本细则规定的选房时间提前半*到达选房现场并签到,陆续进入等候区。选房开始时,工作人员依序喊号,若喊号时呼叫三次未到的购房人,丧失优先选房资格;喊号结束后到达现场的,视为迟到。迟到者排在其通知选房上下午时段的*后一位购房人之后选房(购房人上午到的,须在上午按序选完后再选房;购房人下午到的,须在下午按序选完后再选房);购房人已书面确定放弃选房的,将不得再参与公证选房。
4、选房活动原则上只允许复核通过的登记购房人进入选房区内场选房,未成年人购房人可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5、进入选房区的购房人(或购房人委托的代理人)原则上需在3*内(自进入选房区开始计时)确认房源并签字确认。未在3*内选定房源的客户开发商在合理的时间后催促三次仍未选定房源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选房人选定房源后,一律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7、放弃选房资格的选房人,或者选房后放弃购房资格的选房人,应到公证人员处签署《放弃选房确认书》,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离开选房现场。
8、选房人确定所选房源后,我公司将与选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或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须保持登记、摇号、选房、签约主体信息一致,一经签订不可撤销,因此,在购房人(或购房人委托的代理人)确认所选房源后,需缴纳10万元定金(仅限储蓄卡)后,方可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未缴纳或者不愿意缴纳立约定金的选房人,视为放弃选房处理。
9、选房当天未到场选房的、或到场后未与我司达成选房合意的、或到场后未按照公示的选房规则时限完成选房的、或因未携带购房人身份证原件而无法在选房当日完成网上认购的、或完成选房后拒绝与我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相关协议、拒绝缴纳购房立约定金和购房款的均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10、因购房人(或购房人委托的代理人)未携带全部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理,或者未按时签约的,因此导致购房人未能在认购书确定签约期限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相关协议签署的,购房人应当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约定承担全部责任。
11、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我公司将提请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涉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提请行业协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一年之内不受理其填报信息。
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人出现1次,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出现2次未能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布的时间段未到场选房、与开发企业未能达成选房合意、放弃选房资格、选房后退房等,登记购房人及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3年内都不能再享受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资格。
登记购房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信息以获取购房资格、优先摇号选房资格的,我公司将取消登记购房人的购房资格、优先摇号选房资格、合同签订资格;对于已签合同的,我公司予以单方终止,对于已进行合同备案的,我公司将单方解除合同,并向行业协会提供相关信息,由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对于登记购房人有前述情形之一的,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再受理其购房登记。
具体选房流程和未尽事宜以选房当天现场为准。
成都恒基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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