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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庄自住商品房房屋标准及退房规定解析

2024-09-04 14:17

一、亦庄自住商品房房屋标准

亦庄自住商品房房屋标准及退房规定解析

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自住型商品房的标准应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自住房的户型设计应严格按照商品房设计规范执行,不得降低设计标准,并合理组织室内空间,满足项目对采光、日照、隔声、热工、卫生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使用功能。

二、亦庄自住商品房退房规定

1. 房屋面积出现偏差:房屋面积误差在±3%之内属于正常现象。如果实际交房面积大于合同面积超过3%,购房者需补相应房款;如果房屋面积缩水超过3%,购房者可要求赔偿或退房。

2. 延期交房: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交房,且未履行违约责任或在购房者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未交付,购房者可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退房。

3. 擅自更改房屋规划设计:开发商未通知购房者或未经购房者允许擅自更改房屋原有结构或约定的房屋用途等,购房者发现后可要求退房。

4.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如果房屋主体出现质量不合格情况,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5. 房产证不能按期办理:购房者交付预付房款、签订合同时,部分楼盘可能因开发商问题导致无法如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6. 开发商没有销售资格: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销售需有商品房许可证(期房需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没有这些证件,表示无销售资格,购房者需谨慎,如购房后开发商仍无法取得证件,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购房者在购买亦庄自住商品房时,应了解房屋标准和退房规定。如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延期交房、擅自更改规划设计等情况,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明确的法规和政策,为自住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指导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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