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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出租手续及税费办理指南

2024-09-03 03:03

一、经济适用房出租手续办理

经济适用房出租手续及税费办理指南

经济适用房是为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提供的住房,一般不允许出租。但在一些地方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出租经济适用房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出租方需要提供房地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租凭双方协议书、双方身份证、印章、具结书及委托代理人等原件及复印件。

2. 根据当地规定,填写房地产租赁契约一式三份,并经勘查、评估、批准后见证。

3. 注意,不是所有家庭都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购买。因此,在一些地方不允许租赁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进行出租,以免被没收。

二、经济适用房出租税费

在一些地方政策允许经济适用房出租的情况下,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 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4%计算。

2. 营业税:按租金收入的3%计算。

3.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费附加:按照不同地区的税率,一般分为7%、5%、1%三档。

4.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5. 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经济适用房出租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并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在进行出租时,务必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免违法被处罚。同时,出租方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与租户签订合同,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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