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二手房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及解决房屋买卖纠纷的方法

2024-08-02 18:58

二手房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收取报酬的合同。而买卖合同是指买方和卖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达成协议,买方支付价款,卖方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合同。

二手房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及解决房屋买卖纠纷的方法

一、二手房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首先,二手房居间合同是由买方、卖方和居间人三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而买卖合同只有买方和卖方两方当事人。

其次,买卖合同是买方和卖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合同的签订和购房款的支付都是由双方当事人完成;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买卖双方无需亲自完成。

最后,二手房居间合同只表示购房的意向,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合同自然解除。而买卖合同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具有法律效力。

二、解决房屋买卖纠纷的方法

1、协商解决:当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各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前提是各方平等、互利、合理、有偿,主要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根据纠纷的性质和法律关系,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如果房屋买卖纠纷涉及行政问题,一方可以向行政机关投诉。行政机关会根据主管范围受理投诉,并依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以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复议或诉讼并不会停止执行。

3、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如果房屋买卖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范围,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需要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果没有约定,则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一旦作出裁决,当事人不能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如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通过以上方法,可以解决房屋买卖纠纷,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买房交流
相关百科
聊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