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在房产证上显示吗
2024-07-30 14:37居住权在房产证上显示吗?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事实上,居住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住宅上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也包含在房产证的所有权内。因此,在房产证上是可以显示居住权的。
一、居住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居住权和所有权在概念、取得方式和权利内容上有所区别。
首先,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而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次,所有权可以通过购买、建设、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而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
最后,所有权包括财产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而居住权包含对房屋的使用权、收益权、物权请求权之保护的权利。
二、居住权的设立条件
设立居住权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设立居住权应以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因此,立遗嘱是可以立居住权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并不等于拥有所有权。
三、居住权的继承问题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
居住权不能继承的原因是,可以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居住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并不等于拥有所有权。
因此,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的支配,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对他人房屋的现实占有为实现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