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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障性住房买卖规定及申请条件详解

2024-07-17 07:03

一、成都保障性住房买卖规定

成都保障性住房买卖规定及申请条件详解

成都的保障性住房由廉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构成。其中,廉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是租赁性质的,不可以进行买卖。而经济适用房则可以取得产权并在后续出售。

然而,由于保障房是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的,经适房在购买五年以内不能上市交易。如果已满五年需要出售的,还需要根据相关政策向政府补交一定的价款。

二、成都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

限价商品房的申购条件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口、主申请人的户口情况以及现有住房建筑面积等。具体条件如下: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且符合特定条件。

(2)具有成都市户籍或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3)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的家庭。

(4)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5)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

2、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口以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具体条件如下:

(1)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4万元以下的家庭。

(2)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3、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条件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口以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具体条件如下:

(1)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包括户籍情况、个人年收入以及自有产权住房情况等。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个人年收入在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标准内。

(3)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根据成都保障性住房的买卖规定,廉租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是租赁性质的,不可以进行买卖。经济适用房可以取得产权并在后续出售,但在购买五年以内不能上市交易。申请条件则根据不同类型的保障房有所不同,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口、户口情况以及现有住房建筑面积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购买相应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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