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继承办理所需资料和流程详解

2024-07-04 03:57
加入群聊

一、办理房产继承所需资料

房产继承办理所需资料和流程详解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需要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公证证明。

此外,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和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一般情况下,死亡证明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医院出具。如果被继承人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去世,死亡证明需要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公证证明。

另外,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证明,例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记名股票、存款凭证等。还需要提供关于被继承人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以及是否有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相关证明。

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需要提供遗嘱的原件。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或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果继承人失踪多年或下落不明,需要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书。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例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等。

二、房产继承流程

1. 房屋评估:首先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确定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 继承公证:申请人需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并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果有)。如果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还需提供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 房屋测绘:申请人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后续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 继承登记:申请人需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所有资料审核完毕后,会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 其他资料要求:如果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需要提交相应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果经实地测绘发现该房屋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情况,需要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买房交流群
相关百科
买房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