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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02-20 15:22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改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单位和单位提供的贷款。贷款应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由借款人或第三者提供。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法的公民身份;
(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工作稳定,有一定的经济来源,有较好的资信,能够偿付所欠的款项;
(四)购买、建造、改建、大修自住房屋;
(五)具有购买、建造、改建、大修等自住房屋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材料;
(六)按中央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贷款;借款人必须在12个月内开设住房公积金帐户,并且按时足额缴纳12个月(正常缴存包括每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经中心审核批准,暂扣未缴的,其员工在符合12个月或12个月内,并全额缴纳12个月以上,即可申请贷款。
(七)提供经本中心核准之保证;
(八)借款人和配偶都没有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其它与本中心有关的要求。
为满足北京住房市场的需要,为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2008年7月14日,国家公积金中心和建行共同发布了一份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文件。本次流程调整,尤其是与建行合作的“不指定房产”组合贷款,使得所有的借款人在购房时都能享受到组合贷款的优惠,同时也大大缩短了组合贷款的办理周期,提高了服务水平,方便了广大借款人办理组合贷款,深受广大借款人的青睐。
以上就是有关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借款人申请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了,相信你已经有所了解,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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