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70年后还属于自己吗?
2022-12-23 17:53房产权70年后还属于自己吗?
现在的房价实在是太高了,想要买一套房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了攒够六个钱包的首付,一套新的房子就变得无比的珍贵,在很多普通人家看来,一套房子就是最值钱的东西。因为我们国家的情况,我们购买了一幢房屋,并不等于完全占有它,它的有效期为70年。当然,这只是普通的民用建筑,商用的房子,最多也就四十年,而工业用的,最多五十年。
首先,我们所了解的是70年的产权,它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块是土地,一块是房子。而70年的产权,就是土地的产权,刚才我们已经说了,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而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国城镇建设用地全部归国有。商业和个人都可以使用这片土地,但要用它来交换。而70年的所有权,并不是从购房之日算起,而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第一年算起。
比如,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是70年,但是开发商会在2010年拿到,而房子要在2015年完工之后再卖,也就是说,买下这栋楼的“产权”已经有65年了。因此,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开发商购买的土地是何时被开发商购买的。
《物权法》明确,在房屋所有权期满后,如果政府没有收回土地的打算,业主只需交纳土地补偿费,并且补偿费不会超过五位数,也就是说,每平米的补偿费不会超过一万元。在这段时间内,如果政府还有其它的拆迁方案,将会以三倍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进行补偿,即所谓的拆迁。
那么,土地使用权的续展问题是怎样进行的?其实,以前也没有这么做,《民法典》规定,在下一年内,居民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将会自动续租。续费的支付,均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从下一年起,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房子的归属问题就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具体的缴纳数额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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