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调换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2025-04-07 15:05一、房屋产权调换须备材料
房屋产权调换所需的材料包括:
1.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房地产权利证书;
4. 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地产赠与书、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 如果已设定抵押权,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需要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需要提交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需要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需要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文件。
二、什么是房屋产权调换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一种方式,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也就是说,通过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获得了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适用于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但不包括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三、拆迁选择产权调换的注意事项
1.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 对于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的情况,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
3. 如果征收房屋造成搬迁,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征收部门应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4.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根据规定订立补偿协议,包括补偿方式、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