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变更公房承租人条件及登记程序解读

2025-03-30 22:17

一、变更公房承租人条件

变更公房承租人条件及登记程序解读

根据规定,公有房屋的承租权变更涉及多种情形。主要有三种变更类型。首先,在公有居住房屋中,承租人与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协商一致,将承租户名变更为其中一位共同居住人。其次,若承租人迁离本市或死亡,且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也可以进行变更。最后,当协商不一致时,出租人有权在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中确定新的承租人。这些变更需要共同居住人间的协商,并确保出租人同意,以确保变更过程合法合规。

二、公房变更登记程序

为了确保承租权的合法转移,变更公房承租人的登记程序是规范化的。当承租人户口迁出本市或死亡时,共同居住人可以协商一致请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立,出租人应根据规定书面确定新的承租人,优先考虑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在承租人全家迁离本市或出国(境)定居的情况下,租赁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需要向出租人提出申请,并可能涉及调整租金标准。在整个变更登记程序中,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并确保所有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买房交流
相关百科
聊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