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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延迟搬走是否要付租金,权益与义务详解

2025-03-28 20:00

一、合同到期延迟搬走是否要付租金

合同到期延迟搬走是否要付租金,权益与义务详解

根据相关规定,合同期限届满后,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返还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这意味着,出租人不仅不需要退还已收取的租金,还可以额外收取逾期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二、租客续约应提前告知

在租赁期满前,承租人如果希望继续使用房屋,应当提前3个月向出租人提出申请,并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这一规定是为了给出租人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安排,无论是准备自用还是出租给其他承租人。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续租要求并在租赁期满后未及时迁出房屋,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除需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外,承租人还需支付违约金。如果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承租人还应进行赔偿。

三、出租人权益与义务

1.作为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应依照合同规定开具发票和收据。

2.出租人有权收取不超过3个月金额的保证金,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如果承租人拒不迁出,出租人有权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迁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或调换使用、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3.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并确保其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这是出租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的一项重要权益。私有房屋的所有人得依法转让自己的房产。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有权将已出租的房屋转让给他人,但该转让不影响租赁的效力。租赁合同对房屋新的所有人仍然有效,租赁关系于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存在于承租人与新的所有人之间。如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保障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结束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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