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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权转让与转租的关系及区别解析

2025-03-28 06:24

一、承租权可以转让吗

承租权转让与转租的关系及区别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权可以转让。承租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选择退出租赁关系,并将其所持有的房屋承租权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一旦完成这种转让,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将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这样的操作是有依据的,因为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受让人将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除非该从权利是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在承租权转让的情境中,受让人取得承租权并不会因为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二、转租与转让的区别

转租和租赁权转让虽然都是基于租赁权产生的,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性质差异。从定义上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不退出租赁关系,而是将租赁物再次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并从中获取收益。在这一过程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形成了一个新的租赁关系,而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原始租赁关系则保持不变。租赁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选择退出租赁关系,将其所持有的租赁权完全转让给第三人。租赁关系在受让的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建立,而原承租人则完全退出。

三、转租与转让关系

转租和租赁权转让都是基于租赁权而产生的关系,但它们在性质和关系构成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在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是将其租赁物再次出租给次承租人,形成一个新的租赁关系。而在租赁权转让中,承租人则完全退出租赁关系,将其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与出租人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这种差异在审判实践中尤为重要,因为它有助于我们准确地认定关系并正确地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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