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变更承租人的步骤和条件详解
2025-03-21 21:38一、如何进行公产房变更承租人
公产房变更承租人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步骤。
1. 当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或死亡时,其共同居住人可以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协商不一致时,出租人将按照特定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这包括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
2. 如果承租人全家户口迁离本市或全家出国(境)定居,并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提出,出租人应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租人全家出国(境)定居,租金标准也需要相应调整。
二、公房承租人资格条件
公房承租人资格条件主要涉及公房的定义和公房承租人的身份。
1. 公房包括共有居住房屋和公有非居住房屋,这些房屋由政府或单位分配给职工,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2. 公房承租人则是与公房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并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个人或单位。
3. 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建立过程中,需要使用统一的租赁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三、公房租赁合同事项
1. 公房租赁合同是公房承租人与所有权人或代管人之间的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公房租赁合同中,需要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标准、房屋用途等重要事项。
2. 公房租赁合同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登记备案手续等。
3. 对于公有非居住房屋的出租和转租,以及公有居住房屋的转租,都需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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