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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如何进行清算?!

2025-03-09 07:48

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清算方式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如何进行清算?!

建筑工程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双方需要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清算和付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如果经验收不合格,施工方应修复后再验收合格,双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如果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

二、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1.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如果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清算方式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付款。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双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如果验收不合格,施工方应修复后再验收合格,双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同时,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行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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