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5-01-13 05:35一、审查发展商资格
根据购房者的要求,首先需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确保五证完备,即房屋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二、办理过户手续
购房者在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个月内,需要携带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三、登记申请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前往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并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将获得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若因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四、办理产权证
完成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携带房产卖契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包括卖方的房屋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等。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五、商品房退房情况
1. 延期交付房屋: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的交房日期内交付房屋,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及支付房款利息。
2. 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若开发商证件不全,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购房款。
3.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若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房屋设计,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4. 不能办理产权证:若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证,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购房者在办理商品房产权证时,需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完备,办理过户手续和登记申请,并注意商品房退房的情况及相应的处理方式。只有确保产权证办理完备,购房者才能享有房屋的合法权益。
